《美索不達米亞的遺產》,[英]斯蒂芬妮·達利 編,左連凱 譯 / 王碩 校,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22年8月版,460頁,89.80元
在今天,學習過世界歷史的人大都知道在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崛起了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城市和文字是其根本性標志,但是美索不達米亞文明與其他早期文明有什么關系?在世界早期文明研究中,這個問題的挑戰(zhàn)性至今仍然存在。英國著名亞述學專家斯蒂芬妮·達利(Stephanie Dalley)主編的《美索不達米亞的遺產》(原書名The Legacy of Mesopotamia ,1998;左連凱譯,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22年8 月)可以代表了直到上世紀末為止學術界迎接和解決這個挑戰(zhàn)性問題的努力和水平。在人們談到“早期文明”這個概念的時候,似乎已經隱含有某種進化主義的觀念,似乎表明這個階段的文明只是歷史進化進程中的一種形態(tài),但是它作為一個綜合性的社會文化歷史概念無疑是有效的。(參閱布魯斯·G·崔格爾《理解早期文明:比較研究》,徐堅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31頁)還應該補充說,“早期文明”的遺產使它不可能被固化在“早期”階段,跨時空、跨文化的傳播影響是其生命力延續(xù)的有力證明。
這部《美索不達米亞的遺產》最后的那一段話作為結語聽起來有種悲愴的歷史感:“哪怕地面上沒有留下什么,沒有金字塔,沒有神廟,沒有連柱廳,沒有劇院或競技場,沒有公共會場,沒有柱廊,只有幾座垮塌的古廟塔的遺跡,這些都無關緊要。雖然自豪的巴比倫和強大的尼尼微的引人注目的光輝可能已消失在視線之外,但依然存在的塵封的土堆繼續(xù)保持著與有記載的歷史開端之間的聯系。所以,它們的遺產是不容置疑的;它們的名聲是不可磨滅的,會永久留傳,熠熠生輝。”(391頁)但同時在這里也可以感受到關于文明力量的自信與自豪感——人類文明中的開放的、自由的創(chuàng)造性力量是不會被歷史風沙永遠遮蔽的。
該書前面所引普林尼《博物志》“前言”中的一段話頗有意思:“通過研讀約兩千卷本資料,我們收集了兩萬余個有價值的事實;少數資料由于內容深奧,從未有研究者能作出解釋…… 有大量事實或為前人忽視,或發(fā)現于后來研究。當然,本書也有很多未及之處,由于我們肉體凡胎,且俗務纏身,只因興趣所在,才在閑暇時探求一番。”借古人之言來表述研究的艱辛與自得的樂趣,這是讀書人和研究者向往的境界。
首先談談“遺產”(legacy)。這個概念顯然是該書的關鍵詞,在書名和不少章節(jié)的標題中都能反映出來。雖然幾位作者在論述中并沒有對這個概念在該書的研究語境中的涵義作出具體解釋,但是從該書的豐富論述中不難發(fā)現它指的是被跨文化、跨地域分享的文明成果,包括物質遺存和精神性成果。事實上,在不少關于早期文明和古代文明的研究著述中,“遺產”是一個常見的概念,但是在研究視角和論述重點等方面會有不同的側重和傾向性。按照英國學者M.I.芬利(M.I.Finley)的說法,“遺產實質上是個高雅文化的問題”,指的是觀念與價值對其他方面的影響力,以及思想與制度的傳播。(參見M.I.芬利主編《希臘的遺產》,張強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引論”,16、21頁)在這個“遺產”概念中很明顯表現出“希臘文化”或“希臘民族”(hellenism)的學術語境,甚至會使人不禁想到“光榮屬于希臘”的文化情感。而作為斯蒂芬妮·達利等幾位作者心目中的美索不達米亞的“遺產”顯然并不一樣,它介乎于“先人的遺物”這樣的原始本義與價值觀念這樣高度抽象的意涵之間,指的是一種物質性與精神性并存的文明成果,要研究和證實的是其被傳播、被分享、被改造的史實。另外,在關于美索不達米亞的遺產研究中也涉及學術史與公共知識發(fā)展的相關問題,其研究成果也充分展示出“遺產”作為一種知識生產和文化發(fā)展的推動力量。
實際上,所有對早期或古代文明的“遺產”研究都有一個核心:對后世及其他文明所產生的影響。因此英國學者理查德·詹金斯(Richard Jenkyns)在他主編的《羅馬的遺產》(The Legacy of Rome:a new appraisal,1992)中首先就明確該書討論的是羅馬對后世的影響,并且從決定性、從屬性和裝飾性這三個層次界定“影響”這個詞的含義。他認為這樣的區(qū)分雖然是比較粗略的,但是可以作為一般的指南。(理查德·詹金斯編《羅馬的遺產》,晏紹祥、吳舒屏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第2-3頁)英國著名埃及學專家J.R.哈里斯(J.R.Harris)則更為形象和概括地表述了何謂埃及文化的遺產,他認為只有當接受者有所領悟并能表述出來時,才成為一種真正的遺產;“事實上,真正的埃及文化遺產是人類多少個世紀以來不斷進行編織的一張幾乎察覺不到并永不結束的網”。(J.R.哈里斯編《埃及的遺產》,田明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5月,第1頁)所謂一張不斷編織的網,是對遺產與影響的最形象和最準確的描述:遺產不是固化的死物,而是體現在接受、使用和改造的動態(tài)過程中的不斷變化的影響。以上可以說是圍繞著“遺產”這個概念,在歷史學研究中形成了一種關于遺產研究的學術語境,其核心是文明成果的傳播、接受與發(fā)展。
在關于人類文化遺產與影響的學術討論中,“西方中心主義”是一個無法回避的重要議題。在文藝復興時期之后,西方人普遍認同的文化起源是以雅典為主要基礎的古希臘文化和《圣經》中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猶太-基督教傳統(tǒng)。直到十九世紀重新發(fā)現了尼尼微和巴比倫的遺跡,研究巴比倫文化和亞述文化的亞述學由此誕生,所謂“東方之光”和“文明搖籃”的說法說明最早揭示并研究美索不達米亞文明遺產的先驅人士對其傳播與影響已經有了比較籠統(tǒng)的、但已足夠令人激動的認識。更多的考古發(fā)現與早期文明研究逐漸把美索不達米亞的地理形象確立為人類文明的搖籃,已經證實了古代蘇美爾人在這片土地上建立了人類最早的文明社會及其所取得的成就,但是在通史性質的文明起源敘事結束之后,來自美索不達米亞遺產的深遠影響就難以在古代文明的發(fā)展敘事中繼續(xù)恰如其分地呈現出來。正如米羅普(Marc Van de Mieroop)從城市史研究的角度所指出的,在西方學者關于城市起源的研究基本都會以美索不達米亞作為起點,但是對其后的發(fā)展和影響并未給予應有的關注,因此往往從公元前4000年末美索不達米亞的成就一下就跳到公元前1000年的希臘人。(參閱米羅普《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城市》,李紅燕譯,商務印書館,2022年3月,引言)但這種關于早期文明影響的敘事中斷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嚴重的問題是正如斯蒂芬妮·達利在“引言”的前一部分所指出的,雖然人們可以從希臘作家筆下和《圣經》中了解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國王、女王和城市的鼎鼎大名,但它們都被涂上了令人厭惡的野蠻色彩,主導了公眾對遠古權勢外族的普遍看法;而在語言學研究中,閃米特語言總是被貶到學術研究的邊緣,讓位于更有聲望的處于中心的印歐語研究。但是在二十世紀早期以A. 耶雷米亞斯(Jeremias)和F. 德利奇(Delitzsch)為首的“泛巴比倫”學派又從另一個極端妨礙了關于早期文明的遺產影響研究。(引言,第3-4頁)
由此想到的是,為了消解西方中心主義以及相反的極端傾向在學術研究中的偏見,并不是要簡單地把“文明搖籃”作為早期文明的一個固化標簽,也不是像某些全球史敘事中的那種僅僅為了說明“全球視角”的寬宏接納與敘事安排,而是要從文明遺產的視角在發(fā)展敘事中建立跨文化、跨地域的遺產影響研究模式,是在人類文明的整體性觀照下論述建立在充分實證基礎上的影響與發(fā)展敘事。這部《美索不達米亞的遺產》在十九世紀亞述學興起之后的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研究的基礎上,以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的對外傳播與影響為中心議題,以相當豐富的考古學、語言學、文學、科學、宗教和藝術史等方面的歷史史料,探討了這筆人類“文明起源”的遺產在古希臘文化、猶太-基督教文化以及薩珊、印度等各種文化中的影響、改造與變異發(fā)展,因此從破除“西方中心主義”的意義上,可以說這是一部意涵豐富和實證性強的力作。
從收集文化遺產的影響證據到評估這種影響的程度及本質,“要去除偶然的相似,我們必須首先說明有影響的接觸是何時何地又如何產生的,而且這些接觸在時間和空間上遠比通常估計的規(guī)模大得多”。(第6頁)雖然該書的論述主旨不是鄰近地區(qū)對美索不達米亞的影響,但作者不忘強調美索不達米亞地區(qū)也樂于接受鄰近地區(qū)的文化,也強調不應低估美索不達米亞的思想被外族接受后所做的創(chuàng)造性改變。因此,關于文化影響的研究和評估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而且經常產生誰影響誰的問題。(引言,第6-7頁)研究早期文明遺產的跨文化傳播,考古學和語言學上的證據一直被視為解決挑戰(zhàn)性問題的關鍵所在。該書作者顯然也是贊同和遵循這一路徑,認為“本書要迎接這個挑戰(zhàn),因為現在有了更多的證據,且比以前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把不同類型的證據,例如不同時代不同地點的年代證據、文本證據和考古證據結合起來,可以解決大量的證據問題”。(引言,第1頁)
該書由牛津大學東方研究院考古學家斯蒂芬妮·達利和其他四位學者合作撰寫,在內容結構上可以分為三部分。引言和第一、第二章分別論述了該研究的學術語境、問題意識和研究方法,然后是關于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在歷史時空中的文化特征、成就,以及影響傳播的宏觀歷史背景。第二部分從第三章到第八章,是專題性的遺產影響研究,主要指向對以色列和《圣經》的影響、與希臘世界的接觸和影響、對天文學發(fā)展的影響、在阿拉姆語資料中的語言學影響以及對薩珊王朝時期和早期伊斯蘭的影響,是非常具體和深入的影響研究。全書最后一章“重見天日與后世影響”講述的實際上是近代以來在美索不達米亞遺產影響下的文化生產史,揭示的是在重新發(fā)現與想象、冷寂與熱潮、模仿與表現中形塑現代人的美索不達米亞知識與審美的動態(tài)過程。各位作者都秉持著實證性的嚴謹學風,從宏觀到微觀的遺產與影響論述都力圖建立在堅實的考古學、語言學證據等基礎之上,“注釋”部分不僅詳細地列出引述證據的資料出處,而且時有穿插了具體考釋文字。全書配有近百幅插圖,應是考慮到對于形象特征的強調因而大部分是摹本線描圖,圖片文字中也時有關于傳播、影響等因素的提示。但是在我看來,重要的遺物、遺址沒有配上清晰的拍攝圖片始終是一個遺憾,尤其聯系到作者也意識到在一般人的文化記憶中兩河流域文明的視覺印象總是被古埃及和古代希臘羅馬的形象所遮蔽,那么視覺圖像在該書中的作用本應受到更多重視。
在全書各章的論述中,語言與楔形文字書寫的證據頻繁出現,對此斯蒂芬妮·達利在“引言”中有過一些概括性的論述。她談到了語言作為文化接觸、影響證據的不同方式和特點,“通過考慮這幾個特點并考察它們的時間關系,我們可以確定,印歐語系的赫梯語文字是從閃米特語族的阿卡德語文字派生出來的。希羅多德認為希臘人習得了腓尼基人的字母,這個觀點是正確的”。(11頁)在這里想起了在三十多年前讀過的德國古語文專家約翰內斯·弗里德里希(Johannes Friedrich )的《古語文的釋讀》,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期他就指出:雖然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遠沒有埃及圣書文字那么形象化,遠沒有顯目的埃及文字的圖畫符號那么引人注意,“可是,在古代東方各國中,楔形文字所起的作用及應用范圍都比圣書文字要大得多。楔形文字的流傳地區(qū)遠遠超出了產生這一文字的國家巴比倫的范圍,許多其他前亞細亞(近東)語言也采用這種文字”。(Johannes Friedrich《古語文的釋讀》,高慧敏譯,文字改革出版社,1966年3月[內部讀物],47頁)他還進一步指出:“跟埃及文字的情況不同,楔形文字的流傳范圍不只限于產生這一文字的國家,——楔形文字曾被許多鄰族所借用并用來記錄楔形文字的創(chuàng)造者完全不懂的某些語言——單憑這一事實就足以證明楔形文字一般地說多少是一種比較方便的文字,至少,它比埃及文字要方便些。因此,把楔形文字稱作‘古代東方的拉丁字母’是完全正確的?!保ㄍ?,62頁)除了楔形文字的影響之外,他也談到巴比倫沒有創(chuàng)造出像埃及建筑那樣宏偉的建筑物,是因為此地所采用的是耐久性較差的建筑材料——未經燒制的泥磚,但是陳列在柏林博物館的巴比倫城的Istar大門和后期亞述帝國時期的浮雕都是令人驚嘆和贊揚的。而在巴比倫科學中最發(fā)達的數學、占星術以及天文學則對西方的科學有很大的影響。(同上,51-52頁)
在第三章中,斯蒂芬妮·達利從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多個方面論述了以楔形文字寫在泥板上的許多不同體裁的美索不達米亞文獻對以色列和《圣經》的影響,認為“鑒于美索不達米亞在創(chuàng)世故事中發(fā)揮的重要作用,美索不達米亞的傳說與《創(chuàng)世記》有相似之處就不足為奇”。(110頁)其中一個重要研究案例是源自美索不達米亞的大洪水故事對《創(chuàng)世記》里的大洪水故事的影響關系。這個不是新的發(fā)現,英國著名人類學家弗雷澤(Sir James George Frazer)在1923年出版的一卷本《〈舊約〉中的民俗》(Folklore in the Old Testament: Studies in Comparative Religion, Legend, and law,1923)中就指出《圣經》中的大洪水故事最早來源于蘇美爾人:“文獻中存在的所有關于大洪水的傳說,最早是巴比倫的,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蘇美爾的。就我們目前所知,巴比倫的這個傳說本身是巴比倫人從他們更遠古的祖先蘇美爾人那里借用過來的,居住在巴比倫的閃米特人看來向蘇美爾人學到了他們文明的主要成分?!保ǜダ诐伞丁磁f約〉中的民俗》,童煒鋼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62頁)事實上,史密斯早在1872年12月3日的《圣經》考古學會會議上就宣布了這個偉大發(fā)現:在著名史詩《吉爾伽美什》的十二塊泥板詩歌中,第十一塊含有關于大洪水的巴比倫傳說。(同上,71頁)但是斯蒂芬妮·達利以版本來源、文本比較、詞語分析以及通過詞語中涉及的自然環(huán)境分析等研究方法證實了“巴比倫有關大洪水故事的所有重要元素在《圣經》里都有”,更為具體地肯定了兩者之間的聯系。(111-112頁)
除了巴比倫傳說與《圣經》故事的影響聯系之外,在法律、神諭、智慧文學、贊美詩、哀歌、《雅歌》、歷史作品、新年等儀式、神靈崇拜等方面都揭示出相似之處與聯系證據。在本章“結論”中,作者指出“《圣經》的很多部分都留下影響的跡象。書吏培訓是美索不達米亞文獻與《圣經》章節(jié)有許多相似之處的關鍵。希伯來人在創(chuàng)造自己的獨特文學和制度時,使用的部分材料是來自東方更古老、更富有、更強大的鄰近地區(qū)的遠古傳說”。(139頁)她還順帶提到了一個圖像證史的例子:“早在鐵器時代,如新亞述時期的浮雕所揭示的一樣,用楔形文字的書吏和用拼音文字的阿拉姆語書吏并行工作。從費赫葉山丘(Tell Fekherye)發(fā)現的一座公元前8世紀的雕像說明,用阿卡德語翻譯阿拉姆語并不難。”(同上)可惜的是沒有具體論述,而令人感興趣的是,如何從一尊雕像中看出“用阿卡德語翻譯阿拉姆語并不難”。
在第四章的引言中,兩位作者提出了一個關于文明遺產的影響與接受的說法:“希臘和羅馬文化元素向美索不達米亞借鑒了非常古老的宗教、技術和文學傳統(tǒng),并不能表示古希臘的成就減少。相反,這些要素之所以被轉化和接受,恰恰因為接受者有高度的智慧以及政治和經濟上的先進性?!保?49頁)事實上,這不僅可以看作是全書的一個重要結論,而且也是關于古代民族的文化自信的最好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