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志(1990-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地方志工作條例》和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制定的《地方志書質量規(guī)定》要求進行編纂,全面記載永安市1990-2005年16年間的歷史現(xiàn)狀,突出記載改革開放的成就,體現(xiàn)地方特色,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學性、資料性、著述性統(tǒng)一。《永安市志(1990-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為1994年版《永安市志》續(xù)志,上限為1990年,下限為2005年,部分內容適當上溯或下延。某些斷線內變化不大的事物則簡記或適當歸并記述?!队腊彩兄荆?990-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按類立篇,篇下設章、節(jié),部分節(jié)下設目、子目。采用記、傳、志、圖、表、錄等綜合體裁,以志為主,共設36卷,概述、大事記、專記、附錄單列。《永安市志(1990-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以文字記述為主,輔以地圖、照片和統(tǒng)計表。文體采用規(guī)范語體文、記述體。行文力求嚴謹、樸實、簡明、流暢。文字以國家正式頒布的簡化字為準。《永安市志(1990-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人物》卷設人物傳和人物表,人物傳以本籍和在永安出身、生活、工作的外籍人為主,依據“生不立傳”的原則,對已故各歷史時期有影響的人物進行立傳,入志人物以卒年為序排列。《永安市志(1990-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記述各種機構、會議、文件等專有名稱使用全稱,如多次出現(xiàn)需用簡稱的,在適當位置括注之后使用。中華民國以前的紀年采用歷史紀年,標示朝代、年號、年份,括注公元紀年;中華民國紀年采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同一節(jié)內首次出現(xiàn)括注公元紀年;1949年10月1日以后采用公元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