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所論“諫議”是指在古代,百官吏民針對國家事務或君主個人生活向君主發(fā)表意見及看法,或對君主過失提出意見并規(guī)諫其改正。諫議關涉言論,君主是否善于納諫是國家治亂的晴雨表。在治世,明君對于言者所諫之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會懲罰言者而導致言路閉塞。在亂世,上有昏庸的君主,下有讒佞的小人,言者所諫容易觸怒君主或招致群小報復,導致殺諫、懲諫的結果。本書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利用傳世文獻、歷代相關研究論著,論述了秦漢諫議的若干重要問題,如秦漢時的諫官、諫議的種類、求諫應諫的方式、諫議的技巧、諫議的依據、諫議與輿論的關系以及諫議的局限性等,以期全面展現(xiàn)秦漢諫議制度的形成、發(fā)展與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