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體的邊界》一書中,普萊斯納對人類共同生活的諸種形式進行追問。在思考范式上,他繼承了滕尼斯關于“共同體”(Gemeinschaft)與“社會”(Gesellschaft)的著名區(qū)分,但他立足于哲學人類學視域,賦予這種理論圖式以不同的價值內涵:共同體秩序作為社會激進主義,對立于現(xiàn)代社會秩序。在他看來,只有社會才給人提供自我與他者、與自身之間必要的空間和距離,正是立足于這種空間和距離,人才能不斷地重新對自身進行構想和校驗。 《共同體的邊界》出版于1924年,時值魏瑪共和國的動蕩歲月。普萊斯納的批判目標指向了當時的反魏瑪共和國的思想運動:無論是德國右翼青年運動所追求的“血緣共同體”,還是德國左翼運動所構想的“事業(yè)共同體”,都是在通過某種激進主義顛覆現(xiàn)代社會關系。在當時的德國知識界,這種理論聲音是孤單的。20世紀80年代,這部著作才被重新發(fā)現(xiàn),引起國際理論界的廣泛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