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代雄(1976—),男,福建福清人,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99年7月至2009年6月在吉林大學法學院任教,2009年6月至今在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任教。2009年6月評為教授。兼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慈善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上海仲裁委和杭州仲裁委仲裁員、上海市教委法律顧問。2011年評為上海市“曙光學者”,2012年評為第五屆上海市優(yōu)秀中青年法學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在德國科隆大學做高級訪問學者。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省部級科研項目4項,出版專著3部、譯著2部。累計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等刊物發(fā)表學術論文70多篇。代表性論文《使用他人名義實施法律行為的效果》《意思表示中的意思與意義》《抵押合同作為負擔行為的雙重效果》,代表性專著《法律行為論》(被評為2021年度“十大法治圖書”)研究方向:民法基礎理論、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