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楊,1965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后畢業(yè)于吉林大學哲學系、吉林大學法學院,獲哲學學士、法律碩士、法學博士學位?,F(xiàn)為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法學理論學科帶頭人,從事法理學、法哲學的教學研究工作。兼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遼寧省法學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遼寧省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副會長等職。專著《法律正當性觀念的轉變——以近代西方兩大法學派為中心的研究》2008年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在《法學研究》等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多篇。先后獲得遼寧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政府獎)一等獎、二等獎,吉林大學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獎、遼寧省十大法學杰出成果獎等多項獎勵。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法治哲學探源”(10BFX009),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當代中國權利立法研究”(15JJD820004),)主持或參加省部級項目多項,2013年入選遼寧省高等學校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2014年被評為第二屆“遼寧省杰出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2015年獲聘遼寧特聘教授。2017年12月調任暨南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