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明確農村土地股份制概念內涵是后續(xù)研究的基礎,目前我國還沒有對農村土地股份制的概念形成一致的說法,就農村土地股份制的概念內涵而言,本書成果著重介紹了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兩種最主要概念,并對比兩種概念的異同。同時,雖然土地并非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中的唯一入股要素,農村集體資產、個體農戶資金、生產技術等等均可成為入股要素,但是不論是哪種股份制改革的形式,土地都是重要的入股要素,本書重點關注土地作為入股要素的改革機制,并按土地性質的不同分別進行分析。探討了另一個核心問題是農村土地股份制靠什么來實現。也就是說農村土地股份制的實現必須借助具體的組織形式,實踐中不同地區(qū)對這種組織形式的名稱規(guī)定各不相同,本項目成果用“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經濟組織”這一稱呼作為農村土地股份制度下所形成的各種類型的股份經濟組織的統(tǒng)稱等問題。最后,從宏觀層面上,針對當前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造面臨的法律、制度、社會、市場四大困境,提出了相應地政策建議,以指導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