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習近平主席簽署2018年第9號主席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式做出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劾U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本書結合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的納稅說明,認真梳理了新納稅申報涉及的稅收政策,厘清了新納稅申報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及難點,是一本征納雙方都能使用的權威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