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乃至知識產權是私權,是民事權利”已耳熟能詳,但知識產權是民事權利的理念并未深入人心,表現(xiàn)之一就是過分強調知識產權的特殊性,沒有適當?shù)仃P注知識產權與民事權利的聯(lián)系。尤其是我國學界在討論知識產權與物權的關系時,往往強調兩者的區(qū)別,忽視兩者在本質屬性上的聯(lián)系,其結果是排斥物權法原理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適用,過分依賴于侵權法,從而引發(fā)了關于侵害知識產權應否適用無過錯歸責原則、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即發(fā)侵權”)是否已突破傳統(tǒng)侵權行為構成要件、持續(xù)性侵權行為應否適用特殊訴訟時效等問題的爭論。我國正在制訂《民法典》,如何處理知識產權法和《民法典》的關系是當前重大問題之一。 《民法思維與商標權救濟》一書運用民法理論,對商標權的正當性、商標權與物權的關系、基于商標權的請求權體系進行了系統(tǒng)研究,對于推動知識產權法和民法的良性互動具有重要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對在《民法典》中如何設置知識產權篇亦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 本書分為兩大部分,前三章為商標法基礎理論,從商標與符號、商標權、商標使用與符號使用等基本概念出發(fā),闡明了商標與商標權這兩個基本概念,以及與侵害商標權有關的商標使用、商標近似、商品類似等基本理論問題,論證了商標權與物權在本質屬性上的共通之處,在注冊原則之下承認使用取得的必要性和正當性,構建了侵害商標權的構成要件。后三章充分運用民法上的請求權理論,從商標權和物權同屬絕對權、侵權行為和侵害行為等基礎理論出發(fā),構建了基于商標權的請求權體系,并以之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shù)美埱髾喙餐M成內部和諧的保護商標權的請求權體系,從而改變目前單純依靠侵權法的現(xiàn)狀,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知識產權領域有關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侵權責任歸責原則、持續(xù)性侵權行為的訴訟時效等問題的爭論。 在我國學術界,“但凡自稱為民法學者的學者,通常以不研究知識產權為特征;而凡自稱為知識產權法學者的學者,則大都不會同時認為自己是民法學者”。本書作者作為民法的學習者和知識產權實踐的參與者,希望通過本書的傳播引發(fā)民法學者對知識產權理論的關注和知識產權法學者對民法理論的尊重,從而實現(xiàn)知識產權法和民法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