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學(第四版)》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根據立法修改情況,對相關內容進行了系統(tǒng)修訂。在教材第二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fā)展”部分增加了立法全新發(fā)展的內容,在第五章“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中補充了“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原則”,在第十七章“第*審程序”中增加了“速裁程序”一節(jié),在第二十二章“特別程序”中增加了“缺席審判程序”一節(jié);同時,對管轄、強制措施、辯護等制度以及立案程序、偵查程序、審查起訴程序、第*審程序、第二審程序、特別程序等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全面重寫了第二十四章第二節(jié)“刑事司法協(xié)助”,對立法的基本內容進行了介紹和解釋。其他新制定或者新修改的法律,如2018年3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2018年4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2018年10月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其相關內容也在本次教材修訂中得到了吸收和反映。 其次,把司法改革和法治實踐的全新成果寫入教材,以反映當前刑事訴訟的全新規(guī)范依據和基本實踐情況。 *后,根據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的全新成果,對第三版中不合時宜、不夠準確的表述和內容予以刪改,并且更新了大部分章節(jié)的參考文獻和部分章節(jié)后的思考題、案例題,對由于立法修改導致的法條序號變動根據全新立法規(guī)定進行了全面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