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平,1960年2月生?,F(xiàn)任上海市司法局巡視員,兼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長。1982年2月畢業(yè)于華東師范大學政教系哲學專業(yè),2003年7月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yè)二本畢業(yè)。上海市法學會理事、市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任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立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華東師范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市委黨校、上海政法學院、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上海師范大學法政學院、上海大學法學院等院??妥蚣媛毥淌?。 1996年開始從事政府法制工作,有法制監(jiān)督、行政復議、行政立法、政府法制研究等多崗位經歷。在法理學、行政法學、立法學等領域理論造詣深厚,實務經驗豐富。出版有專著《法治與法治思維》(2013)、《行政執(zhí)法原理與技巧》(2015)、《立法原理、程序與技術》(2017)、《法律解釋:良法善治的新機制》(2014);主編《征收征用與公民財產權保護》(2012)、《行政罰款的實證研究》(2018)。領銜承擔各類法制理論和實務課題100多項;在各類報刊上發(fā)表法律方面的論文、文章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