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兆鯤的《清代中國的稅收制度(1644-1911)》,是作者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論文,是在E.R.A.塞利格曼的指導下,按照西方財政學理論梳理清代財政制度的早期著作。原書初版于1914年。全書共五章,前兩章主要說明中華帝國的行政結構、區(qū)域規(guī)劃、以及稅收征收部門對收支的調整。后三章則分析了中國稅收的三個主要稅種,土地稅、鹽稅和商品稅。對于當時的歐美讀者來說,其價值在于梳理了中國稅收體系的事實,使西方人對非常具有迷惑性且毫無規(guī)則的厘金、鹽稅等稅收機制有了大體了解。對于現代的學者而言,其價值不僅在于按照西方學術規(guī)則、應用西方財政學理論來分析稅收制度問題,還在于它將西方財政學引入中國過程中的開創(chuàng)性以及對當時中外學術交流的反映。經濟學三大刊中的兩個《政治經濟學》(Vol. 23,(Jan.1915),p.102)和《美國經濟評論》(Vol. 5,(Mar., 1915), pp. 119-120)在當時都刊載了對《清代中國的稅收制度(1644-1911)》具有正面意義的書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