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法學文庫(8):促進高等教育競爭法律問題研究》核心觀點的論述基于如下假設展開:高等教育屬于服務產業(yè),產業(yè)經濟學的相關概念和理論如SCP理論適用于分析高等教育產業(yè)中的相關問題?!对缆捶▽W文庫(8):促進高等教育競爭法律問題研究》除導論外,共分九章。第一章對21世紀世界高等教育發(fā)展的基本趨勢進行了前瞻性探討,指出盡管因高等教育存在顯著的外部效應,因而高等教育由國家壟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21世紀世界高等教育將是競爭性的高等教育。首先,高等教育的大眾化、普及化、全球化不僅使高等教育機構的數(shù)量逐步增多,而且生源流動也比以往任何時候更便利,這極大地減少了一個地區(qū)只有一所高等教育機構這種“空間壟斷”現(xiàn)象。其次,現(xiàn)代高等教育功能的嬗變,使高等教育機構能夠提供具有市場交換價值的服務,這種服務在本質上是可以競爭的。最后,大約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個“國家競爭”時代,高等教育在提升國家競爭力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國家競爭越激烈,高等教育競爭也將越激烈。在這種趨勢下,自20世紀90年代起,最早實施市場化、競爭原本已經很激烈的美國高等教育市場又多了一類競爭主體:營利性大學。其他國家也開始積極放松對高等教育的管制。即使是在以由國家提供高等教育服務為主的歐洲,不管是采取分權制的國家,還是采取集權制的國家,市場元素也在高等教育領域中蔓延。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高等教育服務貿易日趨頻繁。隨著全球化的不斷擴大,全世界想出國留學的學生每年以指數(shù)級別增長,巨大的市場需求使國際教育成為一個誘人的產業(yè)。發(fā)達國家憑借其經濟實力、政府政策和教育資源的優(yōu)勢地位,吸引世界各國的留學生,發(fā)展中國家也加大了爭奪國際教育市場的力度。為了應對21世紀世界高等教育的激烈競爭,實現(xiàn)由高等教育大國向高等教育強國的轉變,我國應當在高等教育領域引入競爭機制。政府對高等教育的調控或干預,應將著力點或重心放在創(chuàng)造高等教育市場上,以促進、維護高等教育市場公平競爭為主要職責。第二章從現(xiàn)代高等教育的三大功能人手,逐一分析它們的可競爭性,指出高等學校提供的社會服務有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之分,其中有償社會服務與競爭性市場主體提供的服務本質上沒有區(qū)別。它們都是應市場需求產生的,都以滿足社會的需要為出發(fā)點和目的,其對象具有不特定性,屬于競爭性服務??茖W研究可分為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兩類,其中應用研究屬于利益導向型的、有直接應用目的、受限型的應需性研究,可競爭性很強。人才培養(yǎng)雖說是大學最古老的功能,但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后,市場因素也逐步滲入人才培養(yǎng)領域。譬如為了招到優(yōu)質生源,商業(yè)廣告在現(xiàn)代高校中廣為使用。再如為了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各個高校不惜以數(shù)十萬元、上百萬元的代價聘請海內外高級人才,就連專業(yè)設置也強調以市場需要為導向。所以,現(xiàn)代高等教育是可競爭的。在這一章中,作者還對高等教育競爭的特征進行了探討,指出高等教育競爭最明顯的特征,是其集合性,即高等教育競爭是由多個具有獨立利益主體(教師、學生、學校)來完成的競爭的集合?!对缆捶▽W文庫(8):促進高等教育競爭法律問題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有:1.文獻分析法。搜集國內外教育學、經濟學、法學等學科關于高等教育競爭及其法律保障的著述,歸納、整理相關作者的觀點,吸取其合理成分,論證自己的觀點;搜集、整理與高等教育競爭及其法律保障相關的數(shù)據(jù)、判例或事例,增強說服力,豐富研究內容。2.比較研究法。比較國內外高等教育競爭的歷史、現(xiàn)狀,法律保護高等教育競爭的歷史或現(xiàn)狀,從比較中獲得靈感與啟示,打開創(chuàng)作思路。3.跨學科研究方法。運用經濟學的相關概念、理論,對高等教育行業(yè)的可競爭性、高等教育的市場結構與市場績效進行分析;根據(jù)高等教育學的基本原理,探討高等教育競爭史、法律與高等教育間的關系;運用法學基本知識,探討法對高等教育競爭的促進作用、競爭法對高等教育行業(yè)的可適用性及高等教育領域中的正當法律程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