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比較行政法/“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guī)劃·法學譯叢·公法系列》采用了比較分析的視角,對比利時、法國、德國、荷蘭、英國、歐盟和美國的行政法進行了研究,其框架圍繞著以下六個主要部分展開:1,行政法是什么?這部分包括定義,一般行政法與部門行政法之比較,憲法背景下的一般行政法(權力分立,聯邦制還是單一制),基本原則和行政法的實踐及發(fā)展等等。2,誰在行政?在地方組織和職能部門的框架下(一些內容論及部門行政法領域的主管公共機構/機關),行政(機關、機構和個人等)的主要構成。3,行政機關可運用哪些手段?概述能運用的公法手段以及運用私法手段的可能性。4,哪些(正式)規(guī)則或原則(成文的或不成文的)規(guī)范行政行為?詳細闡述了一般行政法和部門行政法,以及其他旨在規(guī)范行政行為或決定的更具實質性的規(guī)則或原則(行政處理中的正當程序)所規(guī)定的行政決定的產生程序(公共參與等等)。5,通過法院對抗行政行為或行政決定誰去哪類法院(憲法法院、行政法法院還是普通法院)以及是否有必要設置前置的庭外程序?法庭審查(對行政裁量權)的深度和廣度以及法院可能作出什么樣的裁決(是基于對原告的救濟制度還是更多地基于法院的一般權力)?6,當下及今后的發(fā)展趨勢、概要和結論。在這個框架內,來自各個歐盟成員國行政法的著述按照國別的字母順序依次按章排列。接著論述歐盟行政法和美國行政法。在本書最后一章,編者對上述內容進行了比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