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商標主管部門
第三條 注冊商標及其分類、保護
第四條 商標注冊
第五條 注冊商標共有
第六條 商標強制注冊
第七條 誠實信用原則和商品質量術
第八條 商標的本質特征和構成要素豐
第九條 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的原則冰
第十條 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米
第十一條 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及顯著特征的取得
第十二條 三維標志商標的限制
第十三條 馳名商標的特別保護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認定
第十五條 禁止惡意搶注球
第十六條 地理標志術
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
……
第二章 商標注冊的申請
第三章 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
第四章 注冊商標的續(xù)展、變更、轉讓和使用許可
第五章 注冊商標的無效宣佶
第六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
第七章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八章 附則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