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理標志這一能夠給產品帶來高附加值的“親農”知識產權,趙小平編寫的《中國農產品地理標志法律保護研究》從以下方面著手分析:第一,在首次提出地理標志“五位一體”的價值基礎上,從經濟價值、政治價值、文化價值、社會價值和生態(tài)價值五方面進行了較為細致的分析;第二,從多邊與雙邊兩個層面探討了后TRIPS時代地理標志國際保護的發(fā)展趨勢,WTO多喻地理標志談判時逾10年至今未達成一致,但“舊世界”代表歐盟與“新世界”代表美國卻從未停止通過雙邊貿易協(xié)定對地理標志保護作出安排;第三;在分析180個國家與地區(qū)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模式的基礎上,蓿重分析了歐盟的專門法保護模式與美國的商標法保護模式,以期借鑒他國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的經驗;第四,在探討地理標志保護與中國特色農業(yè)現(xiàn)代化建設的基礎上,選取平谷火桃、陜西蘋果、金華火腿、紹興酒和沁州黃小米五個中國已保護的地理標志農產品,分析各自在農業(yè)現(xiàn)代化進程中取得的經驗與存在的問題;第五,在分析中國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立法與實踐現(xiàn)狀的基礎上,結合國提出了中國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的“1+N模式”。此外,《中國農產品地理標志法律保護研究》首次對截至2011年底中國已保護的2471件地理標志農產品進行了整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