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昌平,男,1953年10月生于上海。1980年從復旦大學畢業(yè)后開始從事檢察工作?,F為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上海市檢察業(yè)務專家。已著出版《檢察改革理論與實務》,獲全國第三屆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二等獎(2003年度);主編出版《修訂刑法實務研究》、《新罪名案例選》、《中瑞刑事法中人權保護比較研究》、《民事行政檢察監(jiān)督理論與實踐》等書。其中《民事行政檢察監(jiān)督理論與實踐》獲全國第四屆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三等獎(2006年度)。另在高檢院《法律應用研究》、《新世紀檢察改革》、《中國檢察日報》、《上海法治報》、《法學研究》、《犯罪研究》、《上海檢察調研》、《上海檢察長論叢》、《“嚴打”政策的理論與實務》等書刊上發(fā)表論文40多篇,具有很強的理論性、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其中多篇論文在全國司法改革研討會、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上獲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