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解讀要點——為個體戶打工同樣適用“勞動合同法律”
第三條 解讀要點——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條 解讀要點——職工對規(guī)章制度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解讀要點——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解讀要點——招工時,單位應如實告知工作情況,也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工作相關的情況
第九條 解讀要點——單位招工時,不得扣押勞動者任何證件
第十條 解讀要點
(1)書面勞動合同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2)盡管簽了勞動合同,但勞動關系從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三條 解讀要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解讀要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修訂
第十六條 解讀要點——勞動合同文本經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蓋章才生效
第十七條 解讀要點——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十九條 解讀要點
(1)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二十條 解讀要點——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和所在地的最低標準
……
第二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三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部分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