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如實記錄德化縣姓氏的歷史和現(xiàn)狀。二、本志篇目依據(jù)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文件(閩志委[2002]1號文)要求,結合德化縣實際情況設置。三、本志上限溯至姓氏發(fā)端,下限截至2006年底。四、本志采用章、節(jié)、目結構,按時序記述,部分結合紀事本末體。1000人口以上的姓氏獨立設章,章下設源流、分布、譜牒、文物和人物五節(jié);1000人M以下的姓氏合章編寫,章下酌設節(jié)目,排名不分先后。五、本志以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暨各姓氏提供的姓氏志資料為主要依據(jù),參照省、市、縣有關史料編寫。六、本志中全縣人口總數(shù),為德化縣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提供的2005年1月在冊人M微機統(tǒng)計數(shù)。各姓氏人口數(shù)為各姓氏統(tǒng)計數(shù)。七、本志中民國前人物以八品(含同級、下同)、舉人以上者為人志對象。民國成立至今人物以行政正科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高級以上者為入志對象。非以上對象而有特殊貢獻、特別影響的人物也入志。以生年先后為序。八、本志紀年,民國以前采用朝代年號,括注公元紀年;民國時期采用民國年份,括注公元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紀年。本志統(tǒng)計數(shù)字、民國年份、公元紀年均用阿拉伯數(shù)字;民國成立前歷史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月份(一般指農歷)、不定數(shù)、世次、習慣用語中的數(shù)字使用漢字數(shù)字。九、本志中古地名一般括注今地名或轄屬,無從稽考者,恕無注明。十、本志酌用概指時間文字。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乃以1949年10月1日為界;“文化大革命”期間概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改革開放以來”指1978年12月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