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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權利與認同

媒體的權利與認同

定 價:¥15.00

作 者: 馬騁 著
出版社: 黃山書社
叢編項:
標 簽: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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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6101569 出版時間: 2009-01-01 包裝: 平裝
開本: 大32開 頁數(shù): 190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采訪權源于新聞自由權和公民知情權,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法律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采訪權,但從習慣和觀念上來說,采訪權為世人所公認,同時在法理上也是有依據的。我國《憲法》規(guī)定言論、出版自由和進行文化活動的自由等權利,新聞采訪權利正是來源于此。記者采編新聞、發(fā)表新聞,都是新聞自由的權利內容和公民知情權實現(xiàn)的重用途徑,而記者的采訪權是實現(xiàn)這些新聞權利的基礎。沒有采訪自由,新聞界就很難獲得最近期間國內外所發(fā)生的為人們所感興趣的或具有公益性的事件的真實情況,這不僅會影響到新聞界本身的生存,也會影響到公眾知情權的實現(xiàn)。而且沒有新聞采訪自由,政府及其官員的活動不受到新聞輿論監(jiān)督,容易滋生腐敗。 本書的內容不僅僅局限于新聞采訪權,而是嘗試從整個傳媒權利的法律保障和文化認同入手來系統(tǒng)闡述自己的觀點和認識。

作者簡介

  馬騁,男,法律學者,畢業(yè)于上海師范大學中文系和華東政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yè)。原系華東政法學院教師,現(xiàn)就職于解放日報報業(yè)集團,中國民主促進會上海市委法制委員會委員、上海法學會會員。 迄今已出版著作7部,發(fā)表論文30多篇。新聞代表作:1999年上海云都溫泉浴場浴客觸電死亡案系列報道。 2006年5月,因向法院起訴上海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局政府信息不公開而被輿論稱為“國內維護新聞采訪權第一案”,并入選有“中國法治截面史”之稱的《2006中國法治藍皮書》和《中國新聞官司二十年1987~2007》。

圖書目錄

自序
第一章 傳媒權利:在輿論監(jiān)督中遭遇困境
一、大眾傳媒的社會責任與現(xiàn)實困境
二、傳媒權利的限制與現(xiàn)實沖突
第二章 傳媒權利及其來源
一、采訪權
二、信息發(fā)布權
三、評論權和批評權
四、法律特許權
五、記者人身不受侵害權
第三章 傳媒權利與行政權
一、采訪權與政府信息公開
二、行政權對傳媒權利的限制
三、采訪權的行政與司法救濟
第四章 傳媒權利與司法權
一、傳媒與司法的關系
二、司法權對傳媒權利的限制
三、公民知情權與舉證規(guī)則的價值沖突
第五章 傳媒權利與名譽權、隱私權
一、傳媒權利與名譽權
二、傳媒權利與隱私權
第六章 傳媒權利:在傳統(tǒng)語境中的文化認同
一、法律信仰與法律的文化拷問
二、法律的成長
三、法律語境的文化再造與傳媒權利的實現(xiàn)
附錄
《中國青年報》:屢次采訪申請被拒上海一記者起訴市規(guī)劃局
《南方都市報》:政府理當公開信息 記者起訴展現(xiàn)勇氣
《海峽導報》:無理拒絕采訪是軟暴力
《北京青年報》:政府信息公開案破冰意義重大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為采訪權起訴政府部門的意義
《法制日報》:全國首起采訪權案記者撤訴
《檢察日報》:政府信息公開為啥這么難 上海記者狀告市規(guī)劃局信息不公開后撤回起訴
《青年記者》:“政府侵犯新聞采訪權第一案”懸疑
《青年記者》:審視記者的政府信息獲知權
《新聞記者》:采訪權與政府信息公開
《南方日報》:政府應急于開腔
《南方人物周刊》:官員如何與記者打交道
光明網:為馬騁拍手叫好
人民網:關于新聞采訪優(yōu)先權的思考
新浪網: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法律顧問徐訊點評《中國法制藍皮書·傳媒篇》
網絡文摘:關于把采訪當信訪
網絡文摘:也說“新聞采訪權”
《檢察日報》:政府信息公開,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新聞采訪權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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