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家往往是一個國家的歷史拐點造就者:國家因他們不同的民主法制活動或走向繁榮穩(wěn)定,或走向衰落動蕩。經濟發(fā)展有周期,政治發(fā)展也有起伏。杰出的歷史人物是散落于民間的創(chuàng)新智慧的集大成者,他們的美德往往是先進制度形成的源頭活水,他們的行動常常是先進制度確立的臨門一腳。制度是怎樣形成的?法官審案的重要規(guī)則是從哪里來的?難道我們不應該到那些未必是職業(yè)法學家的杰出歷史人物的智慧中尋找嗎?一切法律問題最終都是法律文化問題,一切法律文化問題最終都是法律思維方式問題,一切法律思維方式問題最終都是從對人性善惡的預設判斷問題出發(fā)的,一切人性善惡的預設判斷問題最終都根植于人們的經濟政治關系。民主法治就是各種善惡理念及其實踐碰撞的結果,而表象背后則是經濟利益關系的翻騰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