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法系司法鑒定制度的觀察與借鑒》分為三部分:一是國外司法鑒定考察報告,二是國外司法鑒定制度,三是國外司法鑒定制度對我們的啟示與借鑒。自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三定方案”賦予司法行政機關指導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職能以來,司法行政機關又開始了司法鑒定管理工作的新實踐。2005年2月28曰,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標志著我國司法鑒定工作進入新的歷史發(fā)展階段。為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司法鑒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拓寬視野,了解國外司法鑒定管理的基本制度,學習、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有益經驗和做法,我們對近年來公開發(fā)表過的有關兩大法系國家司法鑒定的研究成果進行了匯集和梳理,除了收入《司法鑒定憲法研究》(司法部教育司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和《建構統(tǒng)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探索與實踐》(范方乎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之外,我們組織編輯了《兩大法系司法鑒定制度的觀察與借鑒》,以期對理論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工作實踐者有一定的啟發(fā)和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