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交往的歷史上,國家與國家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出于某種需要而互訂條約是必要而正常的外交活動。中國在1840年以前,與其他國家簽訂的條約,像1689年與俄國政府簽訂的《尼布楚條約》、1792年簽訂的《恰克圖條約》等,都屬于平等的外交條約。在1840年以前,屬于平等性質的條約共有7項。在近代100多年的歷史中,原來那種正常的外交活動逐漸被強權政治所取代。帝國主義列強憑借武力,把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強加到中國頭上。以1842年中英訂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為開端,在隨后的一個多世紀里,中國與外國“先后簽訂了1000多個不平等條約”。其中,六大列強——英國、美國、法國、日本、德國、俄國,與中國政府簽訂的條約占全部條約的75%。依仗這些條約,它們或者從中國攫取經濟利益,或者勒索巨額賠款,或者侵犯主權。這些由文字寫成的條約,變成了一條條套在中國人民脖子上的鎖鏈,把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人民的奴役、對中國政治的干涉完全“合法化”。近代中國的歷史,從某種意義上說,既是帝國主義依仗不平等條約在中國割占領土、索取特權、干涉內政、奴役人民的血淚史,又是中國不屈不撓地反對不平等條約的斗爭史?!∫话俣嗄陙恚腥A民族為了掙脫不平等條約枷鎖的束縛,救亡圖存,進行了可歌可泣的英勇斗爭?!暗蹏髁x與封建主義相結合,把中國變?yōu)榘胫趁竦睾椭趁竦氐倪^程,也就是中國人民反抗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過程”,是中國人民維護祖國獨立與主權的斗爭過程。在廢約斗爭中,中華兒女展現出了不畏強暴、堅貞不屈的愛國主義精神,這是中華民族雖歷經磨難與挫折仍屹立在世界東方的強大精神支柱,是我們中華民族偉大的精神財富,是我們民族歷史中光輝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