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式提出建立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的目標是在1998年底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但從財政改革與政府改革以及市場化改革的關系來看,實際進程的展開應該可以追溯到市場經濟體制確立之初,甚至更早。經過十幾年的努力,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規(guī)范、公正、透明等市場經濟的基本規(guī)則得到廣泛認同,以人為本、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理念已逐漸融入政府財政關系建設之中。然而,從當前社會普遍反映突出的問題看,特別是從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方面看,如何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仍然是十分重要和緊迫的任務。中共十七大進一步明確了完善公共財政體系的基本目標,即“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qū)建設”,并提出了相關改革的基本原則。我認為,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首先應進一步調整公共支出結構,加大公共服務支出比重,壓縮經營性投資,更多地增加包括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補貼等社會公共支出,通過基本公共服務緩解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并使社會不同階層或群體都能分享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成果。其次,完善和規(guī)范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減少專項撥款比重。第三,完善稅制,促進社會公平。如完善個人所得稅、資源稅,以及探索建立贈予稅、財產稅、遺產稅以及社會保障稅等稅種。第四,加大財政運行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使財政運行置于廣泛的社會監(jiān)督之下,有效發(fā)揮公共職能。當前,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實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已經成為新階段提高中國人類發(fā)展水平和公平正義程度的現(xiàn)實需求。在我看來,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此次論壇深入探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問題,無論是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還是進一步推進我國改革發(fā)展的進程,都非常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