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法典無疑是人類政治文明的結晶。作為一個時代最完備的立法文件,法典是同一門類的各種法規(guī)經過整理、編訂而形成的系統(tǒng)的法律。遠在公元前18世紀,兩河流域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就制定了人類歷史上最古老的一部法典,并把它刻在石柱上,向其臣民宣示自己的權威。從那時起,凡是文明程度較高的地區(qū),幾乎都陸續(xù)出現(xiàn)過類似的大法典。從印度的《摩奴法典》,羅馬的《十二銅表法》,到中國的《唐律疏議》,再到開創(chuàng)近代民法先河的《拿破侖法典》,它們幾乎都是一個地區(qū)、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重要象征。近代偉大的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曾指出:一般意義上說,作為支配地球上所有人民的法律是人類的倫理所在;每個國家的政治法和民事法應該不是在特殊情況下而適當?shù)剡\用這一人類的倫理。誠如所言,那些歷史上所涌現(xiàn)出的一部部大法典,無不反映了那個時代、那個國度的精神狀態(tài)和物質條件?;仡櫄v史,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在人類歷史由蒙昧一步步走向文明的過程中,作為國家意志的法典也是在逐步前進的,從而形成了一道長達數(shù)千年的獨特軌跡。當今世界已迅速由分散走向整體,全球化的浪潮正席卷著人類社會的每個角落??梢源_定的是,無論過去的歷史呈現(xiàn)過何種面目,任何民族都必須迎頭趕上,去擁抱先進文明的召喚。毋庸置疑,代表最先進文明的法治精神同樣絲毫不容忽視。鑒于此,在展望未來的同時,追溯歷史就顯得具有特殊的意義,畢竟誰也無法否認——歷史是最亮的一面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