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9日,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學和死刑研究專家Samuel R.Gross教授及該校四位博士生共同發(fā)表了《美國自1989年至2003年間的錯案報告》。報告中披露了1989年以來發(fā)生在美國328例令人零驚的錯案。報告一出,即在美國國內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法學界專家指出:未來五年內,該報告將持續(xù)成為關注的焦點,會對美國的司法改革產生重要的影響。當看到這個統(tǒng)計結果時,很多人也許會產生同樣的疑問:在當事人主義刑事訴訟模式中,美國憲法修正法案以及最高法院的判例對嫌疑人被告的人權的權利進行了非常周全的保護,為什么還會有這么多無辜的人作出有罪供述,甚至蒙冤入獄?我們又該如何冷靜地分析、借鑒他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缺陷與教訓,作為前車之鑒呢?這些都是值得人們深思問題。本書結集翻譯出版的四篇研究報告,均系采集方法科學、理論系統(tǒng)完善、資料翔實的最新美國實證性法學研究成果,希望能對中國的司法改革、刑事法律實踐和法學研究起到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