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為三篇。第一篇:傳統(tǒng)司法解析——權能與文化。本篇以始于秦漢、延續(xù)數(shù)千年的傳統(tǒng)司法為藍本,從司法權性質、司法主體、司法宗旨等方面全面剖析了我國古代司法的特征和效用,指出以刑為主的法律體面全面剖析了我國古代司法的特征和效用,指出以刑為主的法律體系造就成以刑審懲罪為中心的司法體制與程序制度;民刑不分、律(刑)學獨盛的知識體系造就了司法者知識技能地褊狹,加之閉隘的農耕經濟阻礙了社會分工,無法刺激司法職能的擴展,使傳統(tǒng)司法綿亙千年,而難有質的突破;請罪為主、懲辦為要的審判理念,使刑事司法技能有所增進,卻終困缺乏理性啟導與職業(yè)支撐而陷于君主專制主義的泥沼,往復循環(huán)。第二篇:傳統(tǒng)司法的轉型——嬗變與躑躅。在延續(xù)百年的司法轉型中,本篇擇取清末、民國和共和國三個重要時段所推展的性質迵異、效用各別的制度變革的史實,重在分析其在解構傳統(tǒng)司法,催生和塑造現(xiàn)代司法中各自所居的不同位置,及其關聯(lián)。指出以救亡自保為目的,被動、倉促、短暫的清末修律所推展的司法改革,開啟了傳統(tǒng)司法的近代轉型,其歷史進步性應當肯定。第三篇:當代我國司法的進路——守望與超越。當今我國的司法改革,應當在洞察前人得失的基礎上,承前啟后、繼往開來;應當立基于民主政治,信守法治國家理念,高揚人權保障旗幟,堅持職業(yè)化之途,踐行獨立、公正、理性、開放的司法理念;應當針對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認真把握國情特色,將禁絕刑訊、不枉不縱,維權解紛、注重調解,擴張訴權、增強制約,完善三大訴訟程序作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