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來看第二種說法。關于韓信用風箏載吹笛者的記載,其虛妄性是顯而易見的。有人已經指出:“且不說古代,今日要制一個載人風箏,順利而上,安全而降,又談何容易!”退一步講,風箏的安全系數如此之小,即使真的有人載于其上,恐怕也是心驚膽戰(zhàn),哪里顧得上吹奏什么“思鄉(xiāng)之曲”?至于說韓信“作紙鳶放之,以量未央宮遠近”,要從兩方面看。一方面,無論是歷史記載還是考古資料,都不能證明韓信那個時代已經發(fā)明了紙,既然當時人們還不懂得造紙,韓信何以能制造“紙鳶”?這是記載中的漏洞;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暫不考慮“紙鳶”這一細節(jié)上的失誤,那么,利用風箏測量未央官遠近又帶有較大的可能性。明代郎瑛反駁這一記載的理由是:“線之高下,豈可計地之遠近?”其實,郎瑛疏忽了,我國早在先秦時期就提出了勾股定理,那么,知道了風箏線的長度和傾斜角度,利用勾股定理,就能很準確地計算出未央宮的遠近。當然,這個故事僅儀具有可然性,它畢竟不見于《史記》、《漢書》一類正史,不能當作已然的事實?!赌鲜贰分兴f放紙鴉求援軍之事,無疑是非常重要的記載,這是關于中國風箏最早的文字資料,《南史》還提供了事件發(fā)生的具體時間,即梁太清三年正月十三日,公歷為公元549年2月25日。對這一記載,郎瑛也作了反駁,認為“放之而紙鳶之墜,義何必在于援軍之地耶?”這種詰問是沒有道理的,《南史》中分明交代了“因西北風而放”,并非毫無日的地亂放,只要風箏線的長度大致準確,落于援軍之地的幾率是很大的,況且,唐人丁用晦在《芝田錄》中提到,當時放出的風箏有數十只,落入援軍之地的可能性就更大了:退一步說,即使沒落入援軍之手,也有被人送到援軍那里的希望,因為敕中寫明“得鴟送援軍,賞銀百兩”。對于處于危難境地的人來說,任何可能帶來獲救效果的辦法都會作出嘗試。因此,這一史料是完全可信的。然而,我們不能把羊車兒或梁簡文帝當作風箏的發(fā)明者,危難之際創(chuàng)造風箏,而且放飛一次成功,這顯然不合邏輯。風箏的發(fā)明必定在此之前,羊車兒或簡文帝只不過利用了別人早已發(fā)明的風箏而已。至于把李鄴視為風箏的發(fā)明者,這與我們已掌握的資料就更加相去甚遠了?!对兤c錄》、《五代史》中所記李鄴等放紙鳶于宮中以為娛樂的事是可信的,但仍像梁簡文帝一樣,李鄴只不過是制作并放飛了前人發(fā)明的風箏而已。通過上面的分析,在風箏產生的時間上,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風箏初被稱為“紙鴉”、“紙鴟”、“紙鳶”,其發(fā)明時間必定在造紙術已經產生并且紙張普及到一定程度之后。公元549年梁簡文帝蕭綱放風箏求援軍只是風箏在軍事上的應用,風箏發(fā)明時間必定在此之前??梢詳喽L箏誕生的大致時間為魏晉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