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按年、月、日先后編次。凡有年、月可考而日無可考者,列于各該月之末;凡有年可考而月、日無可考者,列于各該年之末。所標的季,以陽歷二至四月(陰歷1—3月)為春,陽歷五至七月(陰歷4—6月)為夏,陽歷八至十月(陰歷7—9月)為秋,陽歷十一月至翌年元月(陰歷10-12月)為冬。本書所列,1911年及其以前的日期,為陰歷(均附有陽歷的月、日)。1912年及其以后,則概為陽歷。本書引用蔡先生的原著及其他人的記述,原文中如有錯字,將訂正之字置于[]內,置于錯字之后。增補脫字,置于內。衍文加【】。疑有訛誤但難以確定者,用[?]表示。凡殘缺或模糊難辨之字,用口表示。所引原文中,有些人名及詞語,必須本書著者酌加解釋者,置于[]之內。本書所引原文,有些字、句下,有著重號“·”,除由其他人所加別有注明外,均為蔡先生自己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