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一個案件的審理看做演繹一段法律的樂章,我們心中便會激蕩著歡快而優(yōu)雅的音符,當事人和社會則將從法官的舉手投足中、法方法語里感受法治之美,和諧不僅是遙遠的田野上傳來的牧童的笛聲,而且是我們所指揮的法庭上回蕩著的理性的奏鳴曲。 本書分上、中、下篇,分為二十章,論述了何謂藝術、裁判藝術的理性解讀、裁判藝術的評價與養(yǎng)成、心理學藝術、裁判口才藝術、處世藝術、立案技巧與方法、庭審藝術、直覺、自由心證與法官人格魅力、法律適用藝術、調解藝術、執(zhí)行的藝術、法制宣傳與公共關系、裁判文書的創(chuàng)作、訟師訟案、墨寶訟案、悔婚訟案、民工訟案、倫理訟案、權利訟案等。 有了這本書,希望法官同事們能夠以更加開闊的視野觀察我們每天重復著的工作,從中感受、發(fā)現(xiàn)美、創(chuàng)造美,將司法融入美的事業(yè),提升至藝術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