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揭開公司面紗的法律原則
一、揭開公司面紗原則
二、揭開公司面紗原則對我國公司法司法實踐的借鑒意義
第二部分 揭開公司面紗典型案例評析(中文)
一、公司純粹是股東的第二自我或者手段
案例1 硅樹脂凝膠乳房填充物產品責任訴訟
案例
分析
評述
二、揭開公司面紗的法律原則對限合伙和有限責任公司(LLC)的適用
案例2 電冰箱銷售公司訴聯合財產公司案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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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揭開公司面紗法律原則在違約案例中的適用
案例3 金尼鞋業(yè)公司訴波朗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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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揭開公司面紗法律原則在原告語求股東承擔由合同產生的債務時的適用
案例4 華德訴施來夫波特·皮拉提斯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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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述
案例5 永恒房地產服務公司(PRES)訴邁克爾森財產公司(MPI)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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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述
五、法庭在適用提開公司面紗法律原則時將綜合考慮一系列重要因素
六、公司面紗的“反向揭開”
七、政府創(chuàng)設實體的獨立法律地位
八、伊得諾斯州范多恩案的測試標準
九、加利福尼亞州法律:公司資本不足是否能揭開公司面紗
十、揭開公司面紗是使母公司代子公司承擔環(huán)境污染的間接責任的一種方式
十一、紐約州法律:揭開公司面紗面紗法律原則
十二、馬薩諸塞州法律
十三、提開公司面紗對法院管轄權的影響
十四、公司蒙著可以提開的面紗,不會改變其納稅義務
第三部分 英文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