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說明為培養(yǎng)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要求,1995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了設置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的報告。1996年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8所高校首批試點招收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從此展開了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國已有39所高校招收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校學生規(guī)模達數萬人。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正逐漸成為立法、司法、行政執(zhí)法和法律服務等實際部門的骨干力量。自2000年起,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開始實行全國聯(lián)考,并只招非法律專業(yè)考生。2003年根據教育部的規(guī)定,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科目調整為四門:政治理論(100分)和外語(100分)實行全國統(tǒng)考,專業(yè)基礎課(150分,包括刑法學75分、民法學75分)和綜合課(150分,包括法理學60分、中國憲法學50分、中國法制史40分)實行全國聯(lián)考。專業(yè)基礎課和綜合課的考試范圍依據《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考試大綱》。2004年8月教育部考試中心和全國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相應調整了《2005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考試大綱》及《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考試指南》(第五版)的內容。為幫助廣大考生全面學習,迎接2005年1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和2005年10月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全國聯(lián)考,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編輯出版了《2005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同步輔導》(原《輔導指南》)。該書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曾憲義教授、趙秉志教授擔任主編。編寫人員是多年從事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聯(lián)考考前輔導的專業(yè)教師,其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很高的權威性。本書根據《2005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考試指南》(第五版)的內容,將重要的知識結構、重點難點進行剖析講解,并將歷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分門別類,在各章中予以提示,同時附有精選的測試習題。2005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聯(lián)考的《考試大綱》在2004年《考試大綱》基礎上做了較大的修訂,本書是在《2004年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聯(lián)考考試輔導指南(第二版)》的基礎上根據2005年《考試大綱》的變化修訂而成的?!犊荚嚧缶V》的這次修訂,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一、試卷結構的變化本次大綱的修訂,題型沒有發(fā)生變化,只對各題型的分值分布略做了調整。刑法學的“三、簡答題”2小題不變,總分值由10分改為12分。刑法學的“四、辨析題”題型,由原來的兩小題10分改為1小題8分。綜合課單項選擇題由50小題50分,改為47小題47分。綜合課多項選擇題由13小題26分,改為17小題34分。這樣,2005年法律碩士聯(lián)考的試卷結構為:(一)專業(yè)課刑法:1.單項選擇題:1~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2.多項選擇題:21~2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3.簡答題:26、27小題,每小題6分,共12分。4.辨析題:28小題,8分。5.法條分析題:29小題,10分。6.案例分析題:30題,15分。民法:7.單項選擇題:31~5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8.多項選擇題:51~5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9.簡答題:56、57小題,每小題6分,共12分。10.辨析題:58小題,8分。11.法條分析題:59小題,10分。12.案例分析題:60小題,15分。(二)綜合課1.單項選擇題:1~47小題,每小題1分,共47分(樣題中法理學15小題、憲法學18小題、法制史14小題)。2.多項選擇題:48~64小題,每小題2分,共34分(樣題中法理學6小題,憲法學7小題,法制史4小題)。3.簡答題:65~67小題,每小題8分,共24分(樣題中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各1小題)。4.分析題:68~70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樣題中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各1小題)。5.論述題:71小題,15分(綜合考查,知識點可能跨越法理學、憲法學和法制史)。二、各科目大綱知識點范圍的變化(一)刑法1.原刑法第一章第一節(jié)“刑法的概念”、第二節(jié)“刑法的屬性和特征”、第三節(jié)“刑法的任務”、第五節(jié)“刑法的體系和解釋”合并為第一節(jié)“刑法概述”,包含“一、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定義和特征)”、“二、刑法的任務”、“三、刑法的體系和解釋”。2.刪去第二章“犯罪概念”中的第三節(jié)“犯罪概念的意義”,將“犯罪概念的意義”納入到第一節(jié)“犯罪的定義”中。3.刪去第三章第一節(jié)“四、研究犯罪構成的意義”。4.第三章“犯罪構成”“三、犯罪構成的分類”刪去犯罪構成的分類中“簡單的犯罪構成和復雜的犯罪構成;敘述的犯罪構成和空白的犯罪構成”。5.第三章“犯罪構成”“第三節(jié)犯罪客觀方面”“四、刑法因果關系”增加“刑法因果關系的認定:特殊情形因果關系的認定”。6.第三章“犯罪構成”第四節(jié)“犯罪主體”增加“犯罪主體的種類”,增加“四、單位犯罪主體”,包括“單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和處罰”。7.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tài)”第五節(jié)“犯罪中止”中“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行為的定性”刪去,改為“犯罪中止的分類”。8.原第八章“刑罰的概念和目的”改為“刑罰的概念和種類”,第二節(jié)“刑罰的目的”的內容并入第一節(jié);原第九章“刑罰的體系和分類”的內容合并到第八章中作為第二節(jié)。9.“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增加“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二)民法1.第一章“導論”第一節(jié)“民法的本質”改為“民法概述”。2.第一章“導論”第一節(jié)“民法概述”增加“民法的解釋”。3.民法的基本原則增加“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意義”。4.民法基本原則增加“公序良俗”原則。5.第四章“法人制度”改為“法人與非法人組織”,第四節(jié)“聯(lián)營”改為“非法人組織”,內容包括“一、非法人組織的概念和特征;二、非法人組織的種類”。6.第四章“法人與非法人組織”第三節(jié)“法人的成立、變更和終止”增加一個標題“二、法人的成立”。7.第六章“代理”第三節(jié)“代理權及其行使”“四、代理權的行使”改為“代理權行使的規(guī)則”。8.第六章第三節(jié)刪去“隱名代理”。9.第七章“訴訟時效”改為“訴訟時效與期間”。第一節(jié)由“訴訟時效概述”改為“時效概述”,內容包括“一、時效的概念;二、時效制度的意義;三、時效的種類:取得時效與訴訟時效的概念和區(qū)別”。10.第八章“物權概述”第一節(jié)“物權的概念和特征”增加“三、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內容包括物權法定、一物一權、物權公示公信。11.第九章“所有權”第三節(jié)“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中“所有權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增加“生產”這種所有權原始取得方式;“所有權的繼受取得方式”明確為“買賣;互易;贈與;繼承;遺贈;征收”。12.原第十一章“共有”和原第十二章“相鄰關系”改為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放到“他物權”一章之前。13.第十三章“債權概述”增加了債權的概念。14.第十四章“合同”第三節(jié)原“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立合同的效力”,刪去“無行為能力人”。15.第十七章改為“婚姻家庭與繼承”,增加婚姻家庭法相關內容。包括三節(jié):第一節(jié)“婚姻家庭法概述”、第二節(jié)“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終止”、第三節(jié)“其他家庭成員間的關系”。(三)法理學大的修改僅增加“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內容。(四)憲法學1.第二章“憲法的制定、實施和保障”第二節(jié)“憲法的實施”刪去“二、憲法的適用”。2.第二章“憲法的制定、實施和保障”刪去第四節(jié)“憲法和憲政”。3.第五章“國家機構”刪去第六節(jié)“地方國家機關”。(五)法制史1.宋朝增加“不動產買賣契約”知識點。2.明朝增加“奸黨罪”知識點。3.清朝增加“文字獄”知識點。本書的修訂反映了《考試大綱》的變化,在“記憶圖解”、“重點難點”兩個板塊中加入了大綱新增加的知識點,“同步測試”板塊則對新增知識點設計了相應的習題,對大綱已刪掉的知識點則刪去了相應的習題。“真題提示”板塊增加了2004年聯(lián)考真題。此次修訂沒有對本書做根本性調整,但經過修訂,呈現(xiàn)在讀者面前的則是一本更加精確、完整、實用的法律碩士聯(lián)考輔導用書。相信這本書能給廣大考生復習備考提供極大的幫助,為考生節(jié)省時間,提高復習效率,為考生順利通過考試助一臂之力!本書除作為2005年1月全國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聯(lián)考的輔導用書以外,還可以作為2005年10月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輔導用書。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北京長青藤法商培訓中心和《中國法律碩士網》(http://www.chinafashuo.com)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謝。我們真誠地歡迎廣大有志于從事法律工作,獻身于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偉大事業(yè)的非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生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最后,預祝廣大考生取得優(yōu)異成績,實現(xiàn)心中理想。編者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