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國民黨的派系作一個基本交代后,筆者還要對本書的研究,作幾點說明:本書是定名為國民黨政府,因為只有這個名詞才能包括國民黨“以黨治國”的機構和行政、立法、司法、監(jiān)察、考試五院兩大部分。政府機構運轉的機構的含義,是政府機構如何工作的,它包括一個機構內部各級組織機關的工作程序。如總體上的行政院的轉狀況,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的運轉狀況,各部會所屬各司署的工作狀況,等等。雖然對各級組織的研究很有必要,但是由于本書的篇幅、框架、字數、資料等等限制,無法完成如此龐大的探討,只能從總體上探討一個機構的運轉。雖然本書集中探討1928年至1937年間的國民黨政府的運輸,但是在必要時要跨出這一階段。本書涉及到的一些機構,盡量簡稱。主要有: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簡稱全代會。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簡稱中執(zhí)會。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常會。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簡稱中政會。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簡稱特委會。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簡稱南昌行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簡稱侍從室。司法行政部,簡稱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