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探討的順序,簡而言之,是循著“經濟”、“法理學”、“法律個案分析”三個主題展開的,而后再加上一篇筆者個人為倫理價值重新作一個奠基的嘗試;最后自然再給予一個“結論”來終結本書。以下將一一介紹為什么要循此序及每一篇的目的。一、經濟篇首先要是談的是“經濟”,因為我們知道,波斯納是以“經濟學對人性的基本認定”來獲得其理論建構的最初靈感,以及為什么經濟學可以運用到法律這中的理據。二、法理學篇本書的第二篇將包含第三及第四兩章,分別探討波斯納對功利主義的批評及他對整個法律體系基礎何在的主張。三、法律個案分析篇本書的第三篇(包含第五到第十章)是分別列舉各種法律領域的案例(財產法、合同法、侵權行為、訴訟法、刑法、憲法),來闡明法律經濟分析方法的實際運用。四、為倫理價值重新作一個奠基的嘗試筆者寫到這里,許多聰慧的讀者一定早就察覺到,如果筆者在本書中是要對法律經濟分析學派的方法做一種批判性的檢視反省,那么筆者又是憑借什么價值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