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為什么好訴?美國“革命”為什么在法庭上兵不血刃地上演?美國人為什么認為律師是“既不可一日無此君,又萬分討嫌膩味”?一個中國人在美國著名律師事務所工作的所見所聞及在辦案中遇到的那些出乎意料的結果,令人耳目一新,回味無窮。本書描繪了美國日常生活中律師充當的一種“既不可一日無此君又萬分討嫌膩味”的角色。他們在美國人生活中的作用和反作用,是這個鼓和崇尚民主和個人權利的社會不可日缺的糖酶,但這種活躍的因素又給社會帶來矛盾和煩惱——對權威,尤其是政府權威的卑視。中國的法律制度不同于西方,在法律上不打算效仿別人;在某些方面,誠如德肖薇茨教授所言,堪稱它人楷模。這些合理或不合理的歷史政治性對稱或許可以引起我們的思考。這本書在描寫美國法律制度現時的演進,律師行業(yè)的群體人格和個人心理定式上,或許會給讀者一些鮮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