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行政刑法研究始于20世紀初的德國,之后在西方國家得以較大發(fā)展。目前,我國的行政刑法研究基本上處于萌芽階段。然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和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深入,行政刑法越來越明顯地成為我國法制建設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尤其是加入wto后,不僅需要市場機制,同樣需要投資環(huán)境,包括法治環(huán)境。可以說,行政刑法是國家為了實現行政管理目的,維護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規(guī)定行政犯罪及其責任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規(guī)范。但其究竟屬于刑法范圍還是行政法范圍,長期以來,在國內外均存在較大爭議。為追尋具有中國特色的適合我國現代化建設發(fā)展需要的行政刑法理論,也為解決長期以來我國行政法與刑法交叉領域的諸多矛盾與問題。我們認為,有必要迅速著手,對我國行政刑法及其學科建設進行全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