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巋,1970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寧波。高中求學于同東棗莊。1988年9月就讀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攻讀法學專業(yè),并先后獲法學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1998年留校任教,現為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必研究員,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和人權保障。沈巋曾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作短期訪問研究。參加過行政訴訟實踐調查、行政組織法研究、改革和完善電力行政執(zhí)法體系、中國基礎設施產業(yè)監(jiān)管體制改革等課題,也曾主持準政府組織研究課題。多次參與國家立法和行政的咨詢工作。主要著作有:《平衡論:一種行政法認知模式》、《美國行政法的重構》(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