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北京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的教授、副教授及青年教師等集體編寫而成。它結合我國刑法的特點,闡述了我國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具體的犯罪構成形式,并對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若干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書理論聯系實際,既注重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又注重探討實際中存在的問題。本書既研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又研究了刑法頒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若干補充規(guī)定和決定。通過這些研究,使本書在內容上和結構上更加完善,有助于讀者更好地學習和掌握。 這部著述的基本和主要的內容,一方面是關于刑法規(guī)范的敘述和闡明,這主要是關于刑法學總論的范疇;另一方面是關于刑法專條及其罪狀的文理解釋,這主要是關于刑法各論的范疇。只有這兩方面才構成刑法論結構的整體,沒有刑法法規(guī)范解釋就不能稱為刑法論。正因為如此,當今刑法學界有個極為普遍的論證是,刑法專條是刑法規(guī)范的命題。這一論證正蘊涵著刑法與刑法學的鮮明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