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麥迪遜(1751-1836),出席美國制憲會議時36歲。他擬訂的《弗吉尼亞方案》,成為制憲會議得以展開的辯論起點,制訂憲法的藍圖,他在會議上的多次發(fā)言,起到了扭轉會議進程的作用,他的記錄,在10位制憲代表留下的記錄中最為詳盡,提示了會議的詳盡過程。為此,麥迪遜美國史學家們譽為“美國憲法之父”。更為難能可貴的是,麥迪遜記載了許多與他觀點不同的代表們的詳細發(fā)言,記載了他自己的部分觀點如何被會議的多數代表否定或修正的過程。這些使得麥迪遜的這份原始插入成為后人研究制憲會議真面目的寶貴史料。按照制憲會議的設計,建立起聯邦政府。繼華盛頓、亞當斯、杰斐遜之后,麥迪遜當選為美國的第四位總統(1809-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