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修訂在基本保持原書通史體例的基礎上,對原書的觀點、內容、章節(jié)布局、內容取舍、資產篩選等問題,作了大的補充和調整。具體情況是:一“國史”是中國通史的一部分,在體例上對各章的章題表述作了統(tǒng)一整合,以進一步體現通史的特點;在內容上,補充了當前學術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同時,為不超出原書稿的總字數也刪掉了一些無關緊要的內容。二、新增補一章,使原書的全五章布局,成為現在的全六章結構,時間的下限也由原書的1992年順延到2004年。三、新增補臺、港、澳地區(qū)的內容,其內容每章中用一節(jié)的篇幅出現。四、對原書稿中的某些觀點、提法,作了進一步斟酌,力求在行文中用詞適度,不妄加褒貶,同時,在文字上也作了進一步潤色.五、對原書稿中的不規(guī)范注釋,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改正,并在文后附參考書目;插補圖片50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