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志,教授,1956年生。河南南陽人。1981年于鄭州大學法律系畢業(yè),獲法學學士學位。1982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研究生。1984年碩士研究生畢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博士研究生畢業(yè),獲法學博士學位,留校任教。現(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副院長、國際刑法研究所副所長暨臺灣法律問題研究所副所長。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青少年專門小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海峽兩岸法律問題研究會副秘書長,《法學家》雜志常務副主編。1991年被國家教委、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稱號。1995年被評為"全國十杰青年法學家"。著有《犯罪未遂的理論與實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年)、《犯罪主體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1992年獲國家教委全國高等學校優(yōu)秀學術專著特等獎)、《刑法修改研究綜述》(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年)、《刑法學通論》(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毒品犯罪研究》(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1994年獲首屆全國優(yōu)秀法律圖書二等獎)、《刑法新探索》(主編,群眾出版社1993年)、《中國刑法典的修改與適用》(主編,中國民航出版社1997年)、《新刑法教程》(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