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時代前沿的美國思想啟蒙者克萊倫斯·丹諾,一生以律師為業(yè),義務為無助的窮人對抗強權。他展現的勇氣,堪稱當今律師界的理想典范。他發(fā)人深省的犯罪觀與辯護現,致使他說出流傳后世的至理名言:“一個人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無辜的?!痹诒緯?,丹諾回憶了他60年為公司、勞工以及刑事案件擔任辯護律師的過程中,處理的許多轟動一時、膾炙人口的案件,包括煤礦罷工事件、《洛杉磯時報》大樓爆炸案、婁伯和里波路謀殺案、著名的進化論法庭辯論等大案,從反對死刑的主張、爭取公民權利,直至對于司法體制的批判,完整地勾勒出這位傳奇人物的一生。其實,丹諾關心的不只是人道關懷的司法體系與公民權利,在本書的字里行間,還隱隱透露出他在哲學、政治、經濟、宗教等領域的精辟觀點,以及生而為人的處世態(tài)度,對于身處新世紀開端的我們,依然值得借鑒。上世紀90年代中期,國內出版過《丹諾自傳》的中文譯本,引起極大的震撼,可惜該譯本多有刪節(jié),令讀者無法窺其全貌。本書特別根據原文重新翻譯,出版更為信實的中文全譯本,以饗讀者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