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9月,由南京大學和德國哥廷根大學聯(lián)合舉辦的中德經濟法研究所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德國方面派遣的長期專家施圖肯博士在南京大學為這些研究生開設的第一節(jié)德國民法課,標志著中德經濟法研究所正式開始運營。1999年,中德經濟法研究所已經整整10歲了。中德雙方商定用召開學術討論會的方式來紀念研究所的10周歲生日。為此,研究所于1999年10月4日和5日在南京大學舉行了主題為“中德法律繼受與法典編纂”的學術討論會。同時,此次會議又是前三屆費彝民法學論壇的繼續(xù)。之所以將此次學術討論會的主題確定為“中德法律繼受和法典編纂”,主要是為了對中國和德國在法律繼受(當然主要是中國對德國法的繼受)和法典編纂方面的一些重大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進行探討,以期從中國學習借鑒德國法律、中德兩國在法典編纂之成敗得失中獲取有益的啟示。會議共收到論文20佘篇,其中絕大多數(shù)文章是由中德兩國學者提交的。令人欣慰的是,畢業(yè)于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律系、現(xiàn)任韓國漢城大學法律系教授的崔秉祚博士也參加了研討會。并就韓國繼受德國民法的問題作了專題報告,使本次討論會或多或少超越了中德兩國的雙邊界限。此次學術研討會涉及的議題具體包括:中德民法的繼受與法典編纂、中德商法的繼受與法典編纂、中德經濟法的繼受與法典編纂、中德刑法的繼受與法典編纂、中德行政法和程序法的繼受與法典編纂。這本論文集基本上就是按照研討會所討論的上述議題的順序來編排的。需要說明的是,這本論文集既是這次學術討論會的成果,又是作為中德經濟法研究所1998/99年的年刊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