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論真理”、“論死亡”、“論人的天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個熱愛哲學的培根。從“論高官”、“論王權”、“論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個熱衷于政治,深諳官場運作的培根。從“論愛情”、“論友情”、“論婚姻與獨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個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從“論逆境”、“論幸運”、“論殘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個自強不息的培根。從“論作偽與掩飾”、“論言談”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個工于心計、老于世故的培根。作者簡介: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是英國杰出的哲學家和文學家。他于1561年1月出生在倫敦一個官僚家庭,12歲時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Cambridge),15歲時作為英國駐法大使的隨員到巴黎供職,1579年因父親病故而辭職回國,同年入格雷律師學院(Gray's Inn)攻讀法學,1582年獲得律師資格,從此步入浩瀚的學海和坎坷的仕途。培根在伊麗莎白一世時代仕途屢屢受挫,直到詹姆斯一世繼立(1603)后他才開始走運,1603年受封為爵士,1604年被任命為皇家法律顧問,1607年出任首席檢察官助理,1613年升為首席檢察官,1617年內閣成為掌極璽大臣,1618年當上大法官并被封為男爵,1620年又被封為子爵。1621年,身為大法官的培根被控受陏,他認罪下野,從此脫離官場,家居著述,1626年在一次冷凍防腐的科學實驗中愛寒罹病,于同年4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