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韋斯頓1886年生于美國芝加哥附近的一個家境不太富裕的家庭。他十幾歲時,每天上學步行10英里,為的是省下每一毛錢車費,買一架照相機。十六歲那年,韋斯頓終于實現了自己的愿望,花11美元,買了一架舊相機。他的處女作是在芝加哥華盛頓公園拍的一幅雪景。照片剛印出來時,他非常高興,激動得渾身發(fā)抖。過了幾天,心情平靜下來,這才發(fā)現照片還不夠完美:樹太黑,雪太白,缺少層次。為了追求理想中的完美境界,韋斯頓在攝影藝術領域里,開始了一場為期46年漫長的探索,直到1948年得了震顫性麻痹癥,才不得不放下照相機。韋斯頓幾乎沒有受過什么專門的教育。在二十歲到五十歲之間,主要是靠開設照相館,拍攝商業(yè)人像的收來維持生活。1922年,韋斯頓到過一次紐約,見到了當時美國的攝影大師斯蒂格里茨和斯特蘭德。韋斯頓在他的日記中寫道:“斯蒂格里茨通過和我兩小時的會面,對準了我一生的焦點?!睆拇耍f斯頓的影藝大進,不論是人物、風景、靜物,都能拍出自己的風格和特色,逐漸得到了輿論的重視和好評。1930年,他在紐約舉辦了第一次個人影展。1932年,他和案塞爾·亞當斯、W·范迪克等志同道合的影友,組成了美國攝影史上有名的“f/64群體”。1937年是五十一歲的韋斯頓在攝影生涯中一個重要的年頭。這一年,他獲得了美國著名的古金漢姆獎金。從此,韋斯頓對他早就膩煩的照相館人像攝影說了一聲“Good-Bye”(再見),下定決心,把他全部的時間和精力,完全投進了自由創(chuàng)作的天地。韋斯頓的性格,是喜歡自然,討厭城市;喜歡清靜,討厭喧鬧。他說:“我天生就不是一個城里人。我之所以要離開舊金山,是因為我不喜歡這個地方。我的雙腳,要在大地上行走,不喜歡這個到處人擠人的地方。”